最近一天晚上睡不著覺,翻開手機裡的《圍城》來讀。
記得第一次讀這本書還是很多年前,大概是高中時,當時看不太懂,也只是人云亦云而已,還記得讀的有些費勁。後來屢次見到別人對這本書的讚美。
前段時間又見到某個“書單”把它列為XX本必讀書籍之一,於是又想起它,下載下來留著以後看。
可是這一次的閱讀,雖然自覺讀的已經很懂,卻仍然有些費勁。用一個看電影的詞來形容就是經常“出戲”,也許錢老先生是有點過於炫技了。為什麼一個小小的心思,而且是一個貌似不學無術之人的小小心思,都要引用那麼多中外典故?這作者夠“出戲”,讀者也跟著不斷“出戲”。這樣做對於故事情節本身的必要性有待探討。
頻繁或大段的引用並非不可以,這種情況在其他一些文學作品也並不少見。可是引用太多,不分主次,則有濫用之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