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7.0:从“喜欢”到“好看”的文化考量

前两天微信迎来一次重大改版,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改变是公众号文章右下角的“喜欢”改成了“好看”。“喜欢”原本应该是借鉴了“Facebook”的“Like”按钮,也是对“Like”的直译。

当年Facebook发布“Like”按钮瞬间风靡全球,微信直接借用这一称呼也无可厚非,但是推敲之间,“好看”相比“喜欢”更符合中国文化乃至东方文化。

中国人有个特点,就是不喜欢“主观”这个词,凡事要求“客观”。“主观”这个词在汉语中基本就是个贬义词,我们总是说“你这样说就太主观了”,从来不会有人责备说“你这样说就太客观了”。

但“主观”和“客观”本质上只是两个不同角度的中性词。涉及到个人喜恶,尤其是对文章或艺术的看法,都是“主观”的,正所谓“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”。所谓“客观”,不过是自以为是地揣测大众的看法,不过是给“主观”套上一层虚伪的外衣而已。

这种偏见之顽固,以至于许知远在做十三邀时总要强调一句:“如果一个人不带着偏见看世界,那就根本没有看法。”这句话乍听偏激,但细想想不过就是句正确的废话。

回头看“喜欢”和“好看”两个按钮名称,前者显然是一种“主观”的描述,而后者则是一种看似“客观”的描述。这种区别直接体现在两者的不同主语上,“喜欢”的主语是“我”,而“好看”的主语则是微信公众号里的“文章”,也就是“我”阅读的对象。

对于喜欢说“客观”而羞于表达“主观”的中国人,“好看”自然就比“喜欢”顺眼多了。

写到这里,我不禁想,如果是有一名翻译在工作中遇到“Like”按钮,他应该怎么翻译呢?如果这名译员对中西文化的差异有上述洞察,并且不忌惮客户找茬,或者相信客户的眼光,他会把“like”本地化成“好看”或者“精彩”之类的“客观”描述词汇。

可如果他不具备这样的洞见,或者担心客户找茬,还是会保守地翻译成“喜欢”。

根据我的经验,后一种情况是大概率会发生的。这不仅仅是因为很多译员本身的思维局限性,更是因为翻译这些工作本身的局限性。

在大多数翻译项目中,如果有多个正确的译法可供选择,译员的话语权十分有限,最终还是沦到客户拍板,而真正理解“翻译”并具备相关文化知识的客户并不多见。